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纪检监察 > 警示教育
安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陆应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11-27 19:50:40 打印 字号: | |

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陆应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陆应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拒绝组织挽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无视组织要求,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向辖区企业摊派费用,加重企业负担;政绩观错位、价值观扭曲,以服务企业之名行权钱交易之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大肆索取、收受财物。

陆应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陆应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安徽省、安庆市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安徽高院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庆市人民政府安庆长安网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安庆市公安局桐城市人民法院怀宁县人民法院潜山市人民法院岳西县人民法院太湖县人民法院望江县人民法院宿松县人民法院迎江区人民法院大观区人民法院宜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