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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法院:贷款已结清,向法院申请撤诉!
  发布时间:2024-09-11 18:52:21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院用最快的速度立案,并加班联系送达,到期贷款已结清。现依法申请撤诉,请核准。”,9月6日,怀宁法院民一庭法官收到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的撤诉申请,法官随即为当事人办理了撤诉事宜,该起纠纷从立案到结案仅3天时间就得到圆满化解。



到期贷款,尚未偿还


2022年7月,江某夫妇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怀宁某银行贷款20万元,其中的2笔贷款分别于2024年7月和8月到期。因江某夫妇未按约还本付息,该银行遂于9月2日起诉至法院。立案庭在收到起诉状后,第一时间审查立案,并于立案当天移送审判团队。

审判团队接收案件当天通过阅卷和联系银行得知,银行因其中2笔贷款到期后需要贷款人出面办理相关手续,因多次联系未果后方才诉至法院。

还清贷款,申请撤诉

审判团队在听取送达中心向江某夫妇送达应诉文书的通话录音时,发现对方声音嘈杂,难以顺畅沟通,遂联想到此前银行告知江某夫妇在外地做生意,考虑可能因白天处理生意无法全心处理该事,遂决定待晚上江某夫妇忙完生意后再电话沟通。

9月5日晚上21时,审判团队在查看双方已签收诉讼文书后,遂电话联系江某夫妇。经过沟通,江某夫妇认可案涉事实,并当即表示连夜从浙江往回赶,次日到银行处理其贷款相关事宜。随即,审判团队将该情况告知银行代理人,银行方面表示待江某夫妇办理相关手续后即撤回起诉。次日,江某夫妇向银行还清了到期贷款,银行亦于当日下午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至此,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3天时间实现了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亦表示满意。

营商环境,法治护航

怀宁法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立案、审判等各环节中,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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