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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法院:劳企“双保护”,解决烦“薪”事
  发布时间:2024-09-06 19:45:47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法官两个小时就把案子调解好了,我们也收到了第一笔款项,真是太感谢了。”9月4日,经桐城法院协调,成功化解了两起劳动争议案件,一揽子解决纠纷,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平稳发展。


基本案情:


第一起案件中,任某于2022年进入某劳务公司,2023年6月因意外摔伤后被鉴定为八级伤残,事故认定为工伤,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任某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劳务公司赔偿任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25万余元。任某对裁决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务公司对裁决裁决结果也不服,认为数额过高,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降低支付任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另一起案件中,王某系2013年入职某公司担任总经理一职,2024年2月,该公司因经营效益不善解散职工,公司没有安排王某其他岗位,也没有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王某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该公司支付王某13万余元,王某不服裁决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同样不服裁决结果,认为王某系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裁决。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了解到该两起劳动争议案件实质焦点就是赔偿问题。要想真正化解矛盾,解决赔偿才是关键点。为让劳动者尽快拿到赔偿款,避免双方再耗时耗力,开庭前,承办法官就争议事实对双方进行解释说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运用“六尺巷调解法”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各退一步解决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调解,双方之间的差距越来越近,承办法官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也获得了双方的赞同。最终当事人达成了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


下一步,桐城法院将继续平等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平稳化解,以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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