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所有栏目
法院概况 [管]
|--法院简介
|--管辖范围
|--领导班子
|--机构设置
|--审判委员会组成
新闻中心 [管]
|--中院新闻
|--基层动态
|--媒体报道
|--案件快讯
|--宜案说法
诉讼服务 [管]
|--诉讼指南
|--诉讼文本
|--风险告知
|--办事流程
法院公告 [管]
|--通知公告
|--公告送达
审务公开 [管]
|--规章制度
|--预决算公开
专题报道
执行视窗 [管]
|--执行前线
|--执行公开
纪检监察 [管]
|--工作动态
|--警示教育
法院文化 [管]
|--院长论坛
|--法院视频
|--法官大讲堂
|--文化生活
|--工作随笔
高级搜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法院公告
审务公开
专题报道
执行视窗
纪检监察
法院文化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院新闻
行政庭:充电赋能强本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24-08-14 22:21:18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下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8月13日下午,市中院行政庭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行政庭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学习。
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共八章六十七条,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确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和变动规则,整合完善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运行管理规则,规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机构,体现了对妇女成员权益的特别保护,对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意义。
大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了全面学习,对法律条款进行了逐一解读,参会人员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新法中涉及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
大家讨论认为,要通过提前学习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加强对其内容和精神的理解掌握,确保新法正式实施之际,正确适用法律规则,助推行政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联系我们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振风大道109号 邮编:246005 诉讼服务热线:0556-12368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安徽高院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庆市人民政府
安庆长安网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
安庆市公安局
桐城市人民法院
怀宁县人民法院
潜山市人民法院
岳西县人民法院
太湖县人民法院
望江县人民法院
宿松县人民法院
迎江区人民法院
大观区人民法院
宜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