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大观区法院组织干警前往菱湖社区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活动,引导辖区群众积极参与生态保护。
活动现场,干警们拉起横幅、搭建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全国生态日”倡议书,普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讲解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干警还倡导大家增强节能减排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争当生态文明的参与者、绿色生活的实践者。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大观法院坚持以司法实践守护生态美,严厉打击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以来共审结涉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6件,判处罚金30万元,责令被告人缴纳生态补偿金共30余万元,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司法力量。
下一步,大观法院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