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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法院一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交叉执行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7-03 19:58:44 打印 字号: | |

喜  报 

7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工作情况,并发布10个交叉执行典型案例。安庆法院一例入选。



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典型案例



案例8:单某某与吴某某离婚纠纷执行案——因对判决不满交叉到异地法院执行,通过释法明理,当事人消除误解主动履行

单某某与吴某某离婚纠纷执

单某某与吴某某离婚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

单某某与吴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安徽省潜山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潜山法院)判决:一、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女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其年满18周岁;三、夫妻共同财产中,自建房一幢归被告所有,大众小轿车归原告所有。判决生效后,因原被告双方矛盾仍然存在,被执行人吴某某一直拒不交付车辆。单某某于2023年9月12日向潜山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吴某某将大众小轿车立即交付申请执行人,并协助办理车辆过户。


潜山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因其长年在外地务工,承办人与其电话沟通。沟通中了解到,因被执行人对潜山法院生效判决心存不满,认为潜山法院不仅判决原被告离婚,将小孩抚养权判给申请执行人,并将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车辆也判给申请执行人。故其在电话中明确表示不配合潜山法院的执行。后续承办人多次拨打其电话,吴某某拒绝接听。因其在务工城市没有固定住处,案件进入了僵局。潜山法院研判认为,因被执行人存在抵触情绪,异地执行更有利于于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遂提请上级法院指定其他法院交叉异地执行。

案件指定到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望江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院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案件现由望江法院执行。听闻电话的另一边是望江法院的工作人员,吴某某的态度开始缓解,并诉说自己的委屈。执行法官趁机向其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意识到错误后,主动告知其住址和车辆所在地。随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场交付车辆和钥匙,随后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执行案件的难点在于被执行人对原审法院的判决不满,有抵触情绪,不愿意配合案件的执行。交叉执行后,因望江法院并非作出判决的法院,经望江法院执行人员释法明理,消解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被执行人反而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最终执行完毕。本案将审判与执行统筹考虑,以最有利于执行的原则推动工作,是以交叉执行落实审执分离的一次有益探索和生动实践,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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