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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动执行 || 宿松法院:无惧风雨,“执”责在身
  发布时间:2024-07-01 20:51:14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6月28日,宿松法院继续开展 “徽动执行”集中执行行动。早上6时,执行干警准时在院内集结完毕,随着党组书记、院长方热烈一声”出发”,伴随着大雨,拉开了本次集中执行的序幕。




高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陈某未按约定履行调解义务,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找到陈某后,进行释法说理,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陈某主动将3.5万元悉数给付高某。




石某与刘某承揽合同一案,石某帮刘某加工服饰,但刘某一直未支付相应报酬,故石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报酬,法院判决后,石某申请强制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将刘某拘传到法院,经协商,石某与刘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



黎某与吴某、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了解到吴某、陈某家庭比较困难,无法一次性履行,经协商,征得黎某同意,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案件得以和解。



某银行与吴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2023年银行在执行期间与吴某达成分期协议。但之后吴某一直未按照协议履行。行动中执行法官找到吴某后,吴某仍拒不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对吴某采取拘留措施。



本次集中行动,共拘传13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案件12件,和解案件13件,执行到位金额188.39万元,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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