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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培训
  发布时间:2024-04-11 11:04:3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水平,4月10日,市中级法院组织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培训,党组成员、副院长汪云波参加。

此次培训班课程将营商环境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市中级法院营商环境专组同志分别就法院牵头的营商环境工作具体评价指标,从指标设置的基本精神和要求、计分规则和计分公式,以及提升举措和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汪云波副院长还重点分析了全市法院办理破产项存在的短板,要求全域迅速转入二季度营商环境“攻坚战”,抓好加快“执破融合”、深化“府院联动”、突出重整和解等重点工作。

就做好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培训要求:

一要吃透指标精神,营商环境工作人员都要成为行家里手,要在全面掌握营商环境工作评价标准和各项指标要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推进营商环境工作,提升工作成效。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工作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加强过程控制,实行闭环管理。市中级法院要加强指导督导,“上下一盘棋”,随时协调解决营商环境难点问题。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营商环境工作薄弱项,扬长补短。对一季度工作要继续查缺补漏,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坚持学习借鉴和改革创新同步推进,努力实现争先进位。

四要压实工作责任。全市法院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部署,专题研究,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院领导要统筹推动实施,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要直接负责,全力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工作。


市中院营商环境工作专组,各基层法院分管营商环境工作的负责领导等参加培训。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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