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水平,4月10日,市中级法院组织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培训,党组成员、副院长汪云波参加。
就做好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培训要求:
一要吃透指标精神,营商环境工作人员都要成为行家里手,要在全面掌握营商环境工作评价标准和各项指标要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推进营商环境工作,提升工作成效。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工作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加强过程控制,实行闭环管理。市中级法院要加强指导督导,“上下一盘棋”,随时协调解决营商环境难点问题。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营商环境工作薄弱项,扬长补短。对一季度工作要继续查缺补漏,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坚持学习借鉴和改革创新同步推进,努力实现争先进位。
四要压实工作责任。全市法院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部署,专题研究,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院领导要统筹推动实施,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要直接负责,全力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工作。
市中院营商环境工作专组,各基层法院分管营商环境工作的负责领导等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