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持续深化安庆市中级法院与安庆市监狱的工作协作, 11月29日下午,市中级法院受邀到安庆市监狱开展业务交流活动。
交流会上,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干警叶萍以“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为题,围绕充分认识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重要意义、法院在落实实质化审理方面的举措以及具体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如何加强实质化审理等内容,重点就如何认定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能力方面的证据问题,与监狱干警进行了深入交流;最后,还结合案例对监狱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了讲解分析,并对监狱减刑假释案件的申报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自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以来,市中级法院坚持严把审理标准、全面审查证据,根据罪犯的原判刑罚、犯罪性质、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改造表现等情况,切实防止将考核分数作为减刑、假释案件的唯一依据,杜绝机械办案,公正高效办理每一个减刑假释案件,守住刑罚执行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