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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案说法 || 房屋面积怎么“缩水”了?
  发布时间:2023-11-24 09:13:47 打印 字号: | |

高高兴兴买个商铺

准备认认真真做点小生意

原本是件高兴事

令人悲伤的是

房屋面积竟然缩水了

更令人悲伤的是

邻居门面面积却比产证面积大

到底怎么回事?


案情简介


小军在安庆市宜秀区购买了一套门面房,该房屋由甲有限公司开发,乙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房屋建成后,小军发现自己所买的房屋面积与产权登记上的面积不符,少了10平方米;小军还发现,邻居小峰的房屋面积比产权登记面积大,小军认为是邻居小峰侵占了自己的房屋面积,遂将甲、乙公司及小峰诉上法庭,请求三被告返还房屋面积并承担整改房屋的费用。


法院审理


安庆市宜秀区法院审理查明,小军的房屋实际面积确比产权登记面积少10平方米,邻居小峰的房屋实际面积比产权登记面积多10平方米,该偏差是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时所致,小峰和甲开发公司无过错。


宜秀法院审理认为,公民合法的物权受法律保护。遂判决,小峰作为多余房屋的实际占有人,将多余面积返还给小军;乙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过错一方,承担房屋面积返还义务所支出的费用。


法官说法


本案中,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时致小军、小峰房屋面积存在偏差,小峰所占据多余部分的房屋,属于不当得利。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小军可以基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小峰返还,或者要求乙公司对自己缺少的房屋面积进行赔偿。若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小峰还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购房款和利息。房屋作为居民重要财产关系民生,开发商在建造房屋时一定要规范、谨慎,避免侵害房主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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