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院新闻
三地法院齐联手 共护龙感湖碧水青波 共促流域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23-11-16 15:04:27 打印 字号: | |

龙感湖,位于长江北岸,大别山南侧,地处皖、鄂、赣三省交界处,为大别山南麓汇水区,全湖面积达420平方公里。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与江西鄱阳湖湿地隔江相望,东与安徽安庆沿江湿地相连,是湖北省第一家湿地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也是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重要中转站,亚洲重要的候鸟越冬地之一。保护区总面积33.48万亩,其中核心区12.32万亩,缓冲区10.95万亩,实验区10.21万亩,由水面及其周边的沼泽、滩头、草甸、稻田等组成,是以生物多样性和内陆水域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湖泊湿地类型的保护区


11月14日,武汉海事法院、安徽安庆中院、湖北黄冈中院与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举行龙感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框架协议签订暨揭牌仪式。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湖北省高院环资庭庭长张乐喜,安徽安庆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云波出席仪式并讲话。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文利红主持仪式。龙感湖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林致辞。

活动中,武汉海事法院、安徽安庆中院、湖北黄冈中院与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同签订《共建龙感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框架协议》,并为龙感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贾石松指出,近年来,武汉海事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启长江大保护学习宣传“新起点”;坚持精品案件战略,打造长江大保护环资审判“新亮点”;发挥跨区域管辖优势,推动形成长江大保护司法联动协作“新机制”;打造学习实践交流平台,奋力开拓长江大保护“新局面”。


贾石松表示,下一步,武汉海事法院将以此次共签协议为契机,加强与共建单位的交流合作,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文利红表示,此次携手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不仅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加强跨区域交流、提升专业化水平的一次宝贵契机。下一步,黄冈两级法院将坚持高站位推进、高标准互联、高质量司法,切实增强生态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提升司法协作的整体性系统性、推动综合治理常态化与长效化,为共护长江母亲河交出一份绿色答卷。


汪云波表示,安庆与黄冈相依大别山,共饮一江水,同唱黄梅戏,都属于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下一步,安庆两级法院将加强与各共建法院司法协作,学习先进、实干快结、开放共享,推进协议落实落地,加大区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安庆力量。


张乐喜强调,三地法院在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同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充分体现了湖北、安徽两省法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加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政治责任担当,更是深入开展辖区内流域生态安全环境司法保护与协作的生动实践样本。


张乐喜建议,要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审理好涉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类环境资源案件。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常态化的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基地运作机制和协同联动机制,探索研究司法保护基地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做到行动有方案,落实有举措,实施有成效。要努力提升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司法区域协作质效,为推进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综合治理、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与保障。

签约暨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还参观了黄梅法院环资审判点,现场观摩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


黄梅县委县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安徽宿松法院、湖北黄梅法院有关领导和武汉海事法院、安庆中院、黄冈中院业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安徽高院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庆市人民政府安庆长安网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安庆市公安局桐城市人民法院怀宁县人民法院潜山市人民法院岳西县人民法院太湖县人民法院望江县人民法院宿松县人民法院迎江区人民法院大观区人民法院宜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