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10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袁春一行来我市,就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惩罚性赔偿进行专题调研座谈,省高院民三庭庭长张坤主持会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洪学农与会致辞,省高院民三庭副庭长樊坤,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柏萍,芜湖、马鞍山、铜陵、黄山、六安、宣城、池州、安庆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等与会。
会上,各地市法院依次汇报了辖区内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情况,梳理并分析了适用中难点问题及原因,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在听取各地市发言后,省高院充分肯定此次专题调研会的积极意义,表示将在南、北片区专题调研会讨论的基础上,做好调研成果转化工作,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细化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标准,推动惩罚性赔偿制度进一步落实。
袁春强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构建日臻完善,其适用的价值意义日益凸显。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统一正确适用;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全省法院审判实际,解决难点问题,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要通过本次专题研讨,及时做好调研成果转化工作,进一步明确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领域、细化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