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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法院:旁听庭审 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发布时间:2023-09-22 09:43:5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警示的作用。9月20日上午,潜山法院在第一法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宋某某涉嫌犯受贿罪一案,潜山市纪委监委、发改委、农村农业局、财政局等9家单位4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了庭审,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某某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工程承揽、材料供应等方面便利,非法收受材料供应商等人钱款共计32.1万元,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现场气氛庄严肃穆,井然有序。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各项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有条不紊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潜山法院充分发挥刑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把职务犯罪庭审现场变成一场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堂,旁听人员认真聆听,神情凝重,目睹了违法违纪惨痛后果,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威严,为旁听人员敲响拒腐防变的警钟,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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