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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中院立案指南之八——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指南(试行)
  发布时间:2023-07-24 09:57:52 打印 字号: | |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指引

立案指南之十(试行)

 

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指南

 

院受理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范围

1.中院第一审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或与中院同级的法院生效民事案件主要被执行财产在本市辖区的执行申请。

2.中院执行仲裁裁决情形:

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主要财产所在地在本市的我国内地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执行案件;

备注:以上仲裁裁决案件均不包含劳动仲裁裁决案件。

3、其他应由中级法院立案执行的案件。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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