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徐桥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云调解”了一起涉外离婚纠纷。
原告刘某(化名,女)是柬埔寨人,2016年6月份经婚介所介绍认识被告杨某,同年8月份两人领证结婚,婚后在国内生活,并生育一女。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刘某发现双方不仅语言不通,兴趣爱好、生活习惯等也不相同, 再加上杨某常年在外打工,夫妻之间交流较少,未建立稳固的夫妻感情。刘某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与杨某解除婚姻关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诉前调解阶段试图通过电话方式与被告沟通,但未能取得联系。考虑到原告刘某护照期限问题,承办法官及时将案件转立案程序。在距离案件开庭一周左右的时间,承办法官突然接到被告杨某的电话,对方表示已接到开庭传票,经过慎重考虑,愿意与刘某解除婚姻关系,但人在外地出差。
考虑到刘某亦在外省,且经过初步沟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基本一致,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花销,承办法官建议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在承办法官多次指导下,原、被告双方完成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登录、实名认证等前期准备工作。
在视频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对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护照等信息进行了核实,并在前期初步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基础上,与当事人逐一核对确认协议内容,最终双方通过调解平台完成了线上签字,该起跨国婚姻也得以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跨国婚姻虽浪漫,但在结婚前,双方务必要充分考虑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观念、生活习惯差异以及语言交流等因素,打好婚后生活的基础。
太湖县法院在家事案件中充分运用调解优先原则,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与时俱进借助智能手段,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优势,以方便当事人诉讼为出发点,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司法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