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下午,市中院专职审委柏萍带领民一庭、民二庭相关人员深入某街道办事处,与该办事处工作人员就某置业公司与某业主委员会业主撤销权纠纷一案的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并在当事人、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下进行调解。
据了解,该起案件因涉及小区业主人数众多,且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前期经过多次协商,均未有效化解矛盾。甚至出现了物业公司罔顾一审法院裁定,强行入驻小区的情况。
柏萍专委一方面从法律角度释明了成立业主委员会需遵守的强制性规定;另一方面,帮助分析造成双方尖锐对立局面的原因,指出了物业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同时,疏导双方对立情绪,促使当事人消除积怨、化解矛盾,为下一步案结事了打下良好基础。
最终,物业公司意识到了自身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几位业主代表也纷纷表示,今后要多多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近年来,安庆中院民事审判工作注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办案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提升群众生活满意度、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