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城市人民法院青草人民法庭利用“六尺巷调解法”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双方互谅互让,成功化解纠纷。
原告彭某在被告汪某经营的口罩厂上班时不慎被机器割伤,致使右手三指被切断。被告认为原告违反一般机械操作原理,原告则认为被告未尽提醒义务,双方情绪较为激动,矛盾较大。承办法官了解具体事实后,到口罩厂实地查看机器运作模式和相关配套设施,现场考察后认为调解更有利于化解矛盾。承办法官耐心安抚双方情绪,运用“六尺巷调解法”释法说理,耐心沟通,权衡利弊,双方同意调解。
法官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