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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法院:“抖音”平台泄愤引官司,法官调解保护名誉权
  发布时间:2023-04-04 17:50:23 打印 字号: | |

因在饰品店购物不满意,冲动之下在“抖音”平台泄愤,结果引发名誉权官司。近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购物引发损害饰品店名誉权的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底,方某在桐城某饰品店购买一双80元的鞋子,后发现其朋友也在原告处买了双鞋子,价格比自己买的便宜30元,于是便要求该店退货。该店告知其与其朋友购买的并非同一双鞋子故价格不同并拒绝退货。方某即在“抖音”发布不当言论及视频,称该店铺为“黑店”、“价格都是随意定的”。该店诉至法院,要求方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

倾心调解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迅速厘清事情原委,认为此案一判了之更易激化双方矛盾。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调解的效果要比判决更能让双方当事人接受。于是,承办法官利用“六尺巷调解法”为原被告双方做调解工作,耐心听取双方的诉求,从情理法角度对此案件进行分析,希望双方换位思考、发扬谦和礼让精神,积极疏导双方对立情绪。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方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在删除原视频的同时,在其“抖音”账号上发表新视频向店铺道歉,视频保存15天。该店也放弃了要求方某赔偿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

随着自媒体的兴起,很多人习惯在微信、QQ、抖音发表言论、发布消息。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发表言论、发布信息时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守道德底线,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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