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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法院:工期延误 装修工人的钱谁来付?
  发布时间:2023-04-06 17:30:13 打印 字号: | |

装修项目繁多复杂

在签订装修合同时更需要

细致谨慎

明确好双方责任

近日,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太湖县人民法院弥陀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情回顾

2022年6月份,原告胡某受被告詹某邀约,为被告所承揽的房屋装修项目进行玻璃以及电焊的安装,约定以包工包料方式进行制作。双方通过原告出具的报价单,经过房东及被告签字后,进行价格结算,但是在原告做完80%的工程量之后,被告拒绝将剩余20%的工程量交给原告施工,且未给付工资款及材料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原告起诉后,法院通过与双方沟通以及庭审后了解到,被告因为工期延误,导致房东对工程款项进行了部分扣除,于是詹某也拖欠了胡某的款项。考虑到原、被告以及装修地均在外省,为避免诉讼成本的增加,法官积极组织调解,从双方利益出发,引导原被告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场装修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法官提示

“打工人”朋友们在工作、签约时,一定要签署好相关合同,并保留必要工作证据。若遭遇侵权可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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