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庆中院立案庭快审团队叶武法官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一面印有“公正审判解民忧、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锦旗。当事人蒋某、刘某对法院干警严谨、负责的办案作风给予了充分认可和肯定。
案件回顾
2021年3月,高某驾驶轻型栏板货车沿京珠线由北向南方向行驶,行驶至某修理厂门口时左转入非机动车道,与蒋某在非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当事人蒋某受伤、刘某流产,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高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蒋某、刘某无责任。后因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
安庆中院快审团队收到二审案件材料后,迅速阅卷梳理案情,归纳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对于开庭过程中当事人提交的补强证据,逐项进行细致审查,耐心听取各方意见。快审团队经仔细研究、多次合议,依法作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