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197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5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其中,我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孙章科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孙章科
孙章科同志在法院工作期间,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作风扎实,忠实地践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尤其在司法警察岗位上,认真履行司法警察的光荣职责,固守着对司法警察事业的热爱,用自身的行动深刻诠释着不变的为民情结。
自2017年以来,孙章科同志在一线带队配合各审判业务庭开庭1350余次,押解刑事被告人1860余人次,接待信访当事人820余人次,处置各类突发事件270余次,组织指挥协调安庆市县区法院10名被告人以上开庭37次,协助执行80余次,一线带队执行死刑22次,指导和督促安保人员,对进院来访人员安检10万3千余人次,检查出管制刀具161把,普通刀具245把,有毒有害物品48件,为机关安全消除了隐患。为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机关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并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