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点领域,实质化解争议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高效审结与重点项目、重大决策相关的行政案件。强化平等保护理念,加强涉营商环境行政案件的审理。注重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同时,积极运用调解、协调、司法救助等方式,依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明确法律适用,解决法律难题,发挥合力做好行政争议的源头治理。
延伸审判职能,深化良性互动
主动靠前服务,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咨询论证。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进行分析,提出规范执法的意见、建议。及时发送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法治意识、执法能力。强化行政纠纷解决“一盘棋”观念,倡导行政先行解决,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促进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互相补充、互相配合。
强化多措并举,落实出庭制度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检验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的重要试金石。市中院与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定期通报出庭应诉情况,开展出庭应诉培训,组织庭审观摩,推动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驶入快车道,近两年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均为100%。
新的一年,市中院行政庭将以这次集中学习为契机,认真贯彻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继续立足行政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方式,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多元联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助力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