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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首个工作日,安庆中院首例!
  发布时间:2022-01-04 09:05:32 打印 字号: | |
2022年1月4日,征得当事人同意,安庆中院快审团队适用法官独任制,于立案当日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依法对裁判文书进行电子送达。这是安庆中院落实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首次适用“法官独任制+裁判文书电子送达”审理简单民事二审案件。据悉,当事人已于今日下午通过信息系统收到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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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是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在程序方面的基本法律依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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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短信中的网址,即可查阅裁判文书)

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重点围绕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完善在线诉讼及送达规则等方面作出调整,进一步优化了相关程序规则,促进了司法资源合理配置,强化了信息技术应用支撑,有效建立了“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民事诉讼程序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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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中院近年来着力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改革,通过构建诉调对接、诉非衔接机制,按照“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调解员”模式设立快审团队,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审判质效提升。2021年,市中院快审团队收、结案数和结案率均超预期。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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