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全国796个单位、798名同志受到全国妇联表彰。安徽30个单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30名个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其中,安庆中院一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先进个人(安徽法院系统)
柏 萍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