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太湖县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寺前法庭挂牌,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以军,太湖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林出席并揭牌。至此,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江山湖市、宜城五环”新格局整体呈现。
寺前法庭设立于2008年,占地面积4.7亩,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法庭下辖花亭湖沿岸的寺前镇、汤泉乡、牛镇镇,自然风光秀丽,环境资源丰富,人文底蕴深厚。一段时间以来,按照市中院有关环资审判的整体布局和要求,太湖县法院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及时研究确定适应环资审判的工作模式和受案范围。同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关注和支持,结合寺前法庭建庭较早和周边环境现状,集中力量进行适当性改造和维护,确保按期挂牌运行。
刘以军察看了寺前人民法庭的办公场所、基础设施,听取了基层法庭的人员构成、工作制度、办案进度、工作难点、生活条件等情况汇报。
市中院指出,环境资源法庭的设立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利据点,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体现。要准确把握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新任务、新使命,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审判质效。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去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审判职能,全面推进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洪学农直接部署,狠抓落实。经充分调研研讨,确定了“三段推进”的工作安排。在全市基层法院选择确定了4家自然环境好、法庭房式好、队伍状态好的基层法庭与环境资源法庭归一,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
2021年元月1日起,市中院环资审判团队(庭)正式运行;3月1日,迎江区法院挂牌“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长江干流(安庆段)环境资源类案件;8月19日,潜山法院环资审判庭挂牌,全国人大代表韩再芬、王绍南揭牌;8月31日,望江环资审判庭挂牌运行;此次太湖法院环资审判庭挂牌,标志着全市法院环资审判新格局的全面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