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主题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安庆法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生态环境司法宣传活动,迎接“六五”世界环境日。
集中审判一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连日来,安庆市宜秀区、迎江区和怀宁县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6月2日,宜秀区法院在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甲、吴某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经审理查明,去年汛期,两被告人在安庆江豚自然保护实验区内的长江水域,数次使用禁捕工具地笼非法捕捞野生鱼类。经休庭合议,宜秀区法院当庭依法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管制一年,没收查扣在案的地笼9个。
当日,迎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捕供销”长江鱼类的产业链式犯罪案件。据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1月底至2021年1月初,被告人巫某某等三人20单独或结伙多次在长江干线东至县香隅镇江边使用禁捕工具三尖锚钩以拖挂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告人沈某某等三人均经营饭店,在明知被告人徐某某提供的部分水产品系禁捕期间在长江使用锚钩捕获情况下,仍要求并予以收购。经过庭审,查明了六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迎江区法院将另行择期进行宣判。
近日,怀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20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崔某某、周某某分别在长江干流铜陵段及无为段,使用刺网、地笼等禁捕工具多次捕捞刀跻鱼及其他鱼类,出售他人获利。结合庭审,法官在释明法律规定的同时进行了普法宣传,两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伏法,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揭牌成立一个环资审判法官工作室
6月2日,全省首家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工作室在迎江区新洲乡挂牌。新洲乡位于安庆市长江中心冲击洲上,四面环江,长江水域面积12.24平方公里,是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域,渔业资源丰富。简短的揭牌后,该工作室法官和工作人员立即深入居民家中,开展《长江保护法》和六.五环境日的宣讲活动。
据悉,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工作室将负责巡回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参与、指导涉环资行业调解组织化解矛盾,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工作等。
开展一场增殖放流活动
6月2日,安庆中院、迎江区法院会同市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来到长江段前江渡口,将168万尾草鱼、白鲢、鳙鱼的优质鱼苗投放该处水域,以增进恢复长江生态环境。
此次增殖放流,两级法院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会商,使用公益诉讼案件生态修复补偿金采购鱼苗,彰显了环资审判判后延伸的社会效果。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同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运用司法手段及时保护和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播出一期环资主题节目
6月2日,安庆中院与市新闻传媒中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联合摄制了第110期《法官大讲堂》。
市中院法官走进演播室,讲述了长江禁渔实施一年半以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以及法院在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具体做法。
走进校园举行一堂生态环境保护讲座
6月2日,安庆中院、宜秀区法院来到杨桥镇青山小学,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
法官以“争当环保小卫生 共创绿色新家园”为题,用生动的语言和直观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世界环境日、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和环保法律知识等,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50余份,受到了该校师生的欢迎。
进社区开展一段环资主题宣讲
6月2日至3日,安庆中院干警分组来到政法干警进网格的25个社区,进门入户,面对面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讲解典型案例,增强群众环保法治意识。
安庆中院还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庭审现场,通过网络接入派驻花亭北村社区、永胜社区的法官工作室,近百位社区居民到场观摩了庭审直播。
印发一份环资主题宣传手册
安庆中院印制了近3000册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手册,全部发放到市民手中,受到群众欢迎。
在宣传手册中,法院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要点,印制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歌曲《让中国更美丽》、安徽省全面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长江干流安徽段及其重要支流禁渔期范围等内容,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