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下午,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以军带领刑一庭、刑二庭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开展刑事审判业务集中学习研讨。
大家集体学习了《刑法修正案(十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内容逐条从立法目的、修改审议、适用注意等多个方面进行解读交流,对适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大家还研究讨论了刑事案件审判流程节点指引等文件。
此次集中学习还谋划了2021年刑事审判工作重点:1.推进庭审实质化,组织员额法官相互观摩庭审,开展庭审驾驭能力互评互学;2.规范刑事裁判文书制作,做到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讲究文理,尤其要注意用语凝练、判项明确;3.全面推进应用“206系统”,充分发挥科技信息化作用;4.加强刑事案件审判流程节点管理,严控案件审理期限;5.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业务指导,稳步提升办案质效。
为及时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修改动向,夯实办案理论根基,提升审判业务能力,刑事审判庭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形成集体学习机制,还定期编辑刑事审判学习资料,目前已编发十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