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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法院:十二人诈骗案“云”上宣判
作者:林士娟  发布时间:2021-01-05 10:25:37 打印 字号: | |

2020年12月29日,怀宁法院通过“云”庭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十二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至11月间,被告人莫某某与吴某某招聘业务员,传授微信诈骗的做法,在抖音上发布美女视频,吸引被害人添加微信好友,并虚构身份与受害者聊天,取得对方好感后,引诱被害人购买“女儿红”坛子酒,又以生日祝福为由,骗取被害人微信红包。短短两个月时间,先后骗取1855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8万余元。

审理期间,因被告人谢某某居住在广东某地且怀孕八月有余,不便到庭受审,承办法官主动上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及文书送达等,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指导被告人安装“云”庭审客户端进行调试,为网上开庭做好充分准备。

当天上午9时,被告人谢某某按时上网连线,庭审过程中,视频画面清晰,声音清澈,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有条不紊。由于案件事实清楚,各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经合议庭评议,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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