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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法院:虽远必执!执行法官3800公里跑出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20-10-09 09:56: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宿松法院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的攻坚下,一起矛盾重重的“骨头案”终于被攻克!

刘某某与王某甲、王某乙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由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因二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刘某某向宿松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二被执行人支付其货款218123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随即对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展开调查,发现王某甲系宿松县复兴镇梁公村人氏,本人行踪不明,名下亦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王某乙系太湖县人氏,现定居于合肥市长丰县,名下有一处按揭房,执行法官立即将该处房产予以查封,并准备发起司法拍卖。但随着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乙名下该处房产尚有三十余万按揭未还清。以当前市价,即便该处房产拍卖成功,扣除银行按揭款后,申请执行人并不能足额受偿,且因该房产坐落于外县,而刘某某与王某乙矛盾较大,即便拍卖成功,腾房清场也是个很大的挑战。

鉴于以上情况,执行法官一方面加紧发起拍卖流程,持续对王某乙施加压力,并多方走访调查王某甲与王某乙其他的财产线索。自2020年1月6日本案立案执行开始,执行法官先后前往合肥市长丰县6次,复兴镇梁公村7次,江西省彭泽县2次,通过对王某甲、王某乙所在村委会、邻居、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父母亲戚、王某甲的合作伙伴等多方调查,着力寻求二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前后行程共计3800多公里。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从法律和道德层面阐述失信后果。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执行法官持之以恒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案件达成和解。

近年来,随着“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的深入推进,宿松法院执行干警不畏劳苦,不惧挑战,迎难而上,奋勇争先,执结了一批难案、“骨头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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