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怀宁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疫纠纷案件,帮助企业连夜腾退厂房近2000平米。
案情简介:2020年6月,北京某公司与原告某企业签订了一份厂房租赁合同,约定于7月底交付厂房。但该企业厂房内约2000平米的场地在今年4月份由被告黄某等八人合伙承租用于生产口罩,租赁期限至7月中旬,租赁期满后,黄某等人以生产经营亏损为由拒不搬出。为筹备建厂,北京某公司购买了大量机械设备及原材料,如不能及时安装投入生产,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若该厂房不能及时腾退,也会导致原告因违约而面临承担巨额违约金的风险,同时还可能对怀宁县招商工作带来影响。
企业有难,法院相助。在收到原告递交起诉材料的当日,怀宁法院分管副院长陈义怀当即安排承办法官卢劲松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诉前调解,在详细了解原告的诉求和被告辩解的同时,拉近双方争议的差距,但调解工作因被告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而搁浅,承办法官遂及时将该案转入诉讼程序。
为快速高效化解纠纷,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承办法官多次到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并主动帮助被告落实机械设备的安置场所,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被告最终同意自行腾空租赁场地,双方达成调解协议。8月31日,在承办法官的现场督促下,被告连夜将其租赁的场地全部腾空,这起涉疫情纠纷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找准新经济常态下法院工作着力点,近年来,怀宁法院精准靠前服务经济发展,通过诉调对接、情法并用等方式,多措并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2020年4月份以来,审结涉疫案件94件,有效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为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创造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