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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中院审管办荣获“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作者:王文元  发布时间:2020-07-23 15:34: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省高院印发《关于对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安庆中院审管办喜获“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也是继市中院获评“全省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后,安庆中院在审判管理域所获的又一殊荣。

同时,太湖县法院审管办韩莹、岳西县法院审管办刘昭娟两名同志荣获“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安庆中院审管办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职能作用,努力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当好领导参谋助手,促进执法办案质效提升。全市法院2018年结案率达到97.05%,同比增长9.45个百分点,2019年结案率继续保持增长态势,达到97.78%,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十个基层法院结案率均超过95%,稳定实现了全市、全域上“95”的目标。

一是在抓好审判管理创新上用心用力。推动构建全市法院“四位一体”的审判管理格局:“一把手”亲自抓管理,从宏观上进行决策指导;分管领导、庭长抓层级管理,主要强化落实工作分配调度、个案指导把关等职责;审判管理职能部门抓统筹管理与服务,发挥中枢纽带作用;员额法官注重自我管理,积极参与管理。《安徽审判管理》专刊发文《安庆中院构建“四位一体”审判管理大格局 提质增效促进执法办案工作》。

二是在做好审判态势研判上用心用力。坚持按月发布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综合评估通报,定期研判执法办案工作态势,为领导准确把握全市法院及市中院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合理确定工作目标,科学调配审判资源当好参谋助手;坚持按刑事、民事、行政等业务条线进行分类专项评估,为辖区各法院及院领导、市中院各个业务部门、各个员额法官提供参考指引。

三是在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上用心用力。坚持正确处理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督的关系,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起草《就抓好当前审判管理若干要务的通知》、《关于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暂行规定(试行)》、《“四类案件”监管指要》等文件,明确了“依法维持、有效改判、严格发回”的二审案件审理思路;细化院庭长监督管理的个案范围,明确监管方式和程序,确保依法合规开展个案监督管理;坚持抓住关键节点管理,强化院庭长对程序性事项的监管。《安徽法院简报》刊文《安庆中院出台“四类案件”监管指要 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

四是在抓好案件质量管理上用心用力。有针对性的开展案件专项评查、适时开展重点评查,突出“评查-发现问题-整改-回查”这一案件评查流程的实际效果,切实发现和解决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聚焦案件质量短板,重点对改判、发回重审等“六类”案件开展专项分析,倒逼司法作风转变,倒逼案件质量提升;注重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将评查结果与法官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和问题追责等挂钩,促进法官公正办案、依法履职。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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