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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法院:17万元六天执行到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作者:何周扬  发布时间:2020-06-17 10:30: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宿松法院高效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将17万元汇入法院账户,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龙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6月4日,宿松法院向龙某寄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龙某支付案款17万余元。同时迅速提起网络查控,冻结了龙某银行账户内存款,并电话告知龙某宿松法院正在开展“江淮风暴”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统一行动,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龙某表示并非有意拖欠案款,因为自己一直在贵州导致支付延期,当即表示愿意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6月10日,龙某委托其诉讼代理人将案款17万余元汇入宿松法院账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从立案移送到执行完毕,历时六天,及时有效推动了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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