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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驱车千里,上门为老人办理领款手续
作者:谢发亮  发布时间:2020-06-10 15:30:48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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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胜抢劫、盗窃罪一案刑事财产刑移送执行后,市中院执行局依法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扣划被执行人账户存款,冻结其名下持有的证券。后经证券结算人协助执行,将证券卖出款全额划转市中院院帐户。

因该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尚未申请执行,执行法官主动与被害人家属电话联系,告知其到法院依法办理申请执行及领款手续。被害人父母表示两人均年迈,不懂得法律程序,并且现在外地照顾孙子。

考虑该款系死亡赔偿金的特殊性质以及被害人家属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前往被害人家属所在地江苏省昆山市,上门为被害人办理法律手续。

执行法官遂驱车千里,赶至昆山市。进入小区前,为不影响被害人家属情绪,执行法官在车内换上了便服。在被害人家属家中,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一步步地引导两位老人办理领款等法律手续,圆满完成了任务。

执行工作既需要雷厉风行的作风,也需要春风化雨的温度。在办案过程中,尽可能的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以心比心,将当事人的麻烦转化成执行法官的“麻烦”,其实就是整个执行工作的不麻烦。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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