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太湖法院专项执行突击月开始的第二天,该院执行局再出重拳,成功执结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腾空了被执行人长期闲置占用的厂房,保障了厂房原租赁使用企业顺利吸收新企业入驻,加快复工复产进程。
该案申请执行人太湖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因被执行人某文具有限公司、罗某某等租赁该中心的800余平米厂房和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给新企业入驻造成阻碍,难以尽快复工复产,该院执行局在县开发区、晋熙镇政府的配合支持下,决定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2日上午9时,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剑云带领二十余名执行干警,前往民营经济创业园开展执行工作,将厂房内闲置的废旧机械、有关存留物资等安全、有序搬至指定地点,并逐一记录、粘贴标签,妥善存放起来。腾空的厂房由申请执行人及时引入优质企业投入使用,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据悉,今年2月份以来,太湖法院执行局连续执结三起厂房租赁合同纠纷案,共腾退闲置厂房5000余平米,使相关企业及时利用厂房复工复产,开展经营活动。不断增强了执行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的力度,同时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审慎保全涉执企业财产,有力保障了县域经济平稳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