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下午,市中院召开刑事裁判文书评析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以军出席,刑一庭、刑二庭全体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参加。
评析主要是针对已审结但尚未签发的刑事裁判文书进行评析。会上,大家踊跃发言,除了文书的制作、技术规范外,还主要围绕事实表述、证据排列和提炼、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的归纳回应等内容发表了意见。同时,大家对自己平时在制作文书时遇到的一些困惑,也进行了交流。
刘以军指出,裁判文书是承载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载体,其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关系到法治精神的弘扬,关系到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也是审判活动成果的公开展示。
一份好的裁判文书不仅需要一个好的审判,还要具备四项要求:符合各类规范;语言精练、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最重要的是说理透彻、以理服人。
希望通过本次及以后的文书评析活动,带动两级法院的刑事审判及文书制作水平的提升,进而涌现出更多优秀裁判文书,并促进办案质效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