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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法院:被执行人唯一住房被拍卖,预留8年租金显温情
作者:严 娅  发布时间:2020-03-13 14:55:33 打印 字号: | |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感谢法院让我把钱还了,一家老小还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3月11日,一起追偿权纠纷案的被执行人高某在唯一住房被司法拍卖后,看到桐城市人民法院为其争取的8年租金和搬迁费,激动地说道。

申请人桐城市某融资担保公司与被执行人高某、赵某、张某、李某及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桐城法院在执行阶段,利用淘宝网上对高某名下位于某小区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2020年1月份,竞拍人段某以最高价竞得。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高某家庭祖孙三代一共6口人,均生活在此住房内,高某的母亲已近古稀之年,经调查发现高某也没有另外住房,如果将此房拍卖,高某一家将居无定所,颠沛流离。针对高某家庭的特殊情况,合议庭经过合议形成一致意见,在高某主动腾房时,为其预留8年租金保障费用。随后,又向竞拍人争取到了16000元的搬迁费用。

“唯一住房”将不再是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理由,3月11日,高某一家将房子腾出后,8年的租金和搬迁费用也交到了高某的手上,这起追偿权纠纷案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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