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张法官,我的160余万元已经到账,真心感谢你!”2月27日下午,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张素琪接到了申请执行人严某的电话,严某连声道谢,很是激动。
据悉,原告严某与被告广东某建设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宿松法院于2019年7月2日判决被告偿还原告150余万元及利息,被告未能按期支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疫情期间执行局利用网络查控成功冻结被执行人账户并扣划。由于执行款金额较大,执行法官张素琪通知申请人严某亲自来法院确认领取。2月27日上午,严某来到宿松法院接待室,确认并签署结案申请,留下银行账号信息,出具收条,案件顺利执结。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宿松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指定专人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控制,确保防疫、执行两不误,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防控疫情扩散。目前已成功为250多起案件的申请人控制金额430余万元,执行到位330余万元,及时、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