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在疫情这么严重的时期还能领到我的工资款,太感谢你了!”近日,申请执行人叶某开在收到执行款后立即打电话向宿松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道谢,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期间,为有效避免因当事人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宿松县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式,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对被执行人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劝之以理,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将案款汇至法院执行款专户,让申请执行人足不出户就能领到案件执行款,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2017年,叶某开经人介绍在吴某国承包的工地上做水电工。务工结束后,吴某国支付了部分工资,余下12000元出具了一张借条,约定于2018年5月1日前付清,到期后吴某国未能支付,遂诉至宿松法院。法院判决吴某国支付叶某开工资,但吴某国仍拒绝支付,叶某开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不宜将吴某国传唤到法院,遂转变工作思路,电话联系吴某国。
在电话中,执行法官告知他必须履行法院生效文书,如果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会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本人以及子女都会有十分大的影响。
经过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主动将案款打到法院执行款专户上,法院直接转账到申请执行人账户上,该案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