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三次赶往五里乡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案,成功排除妨碍物,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执行威慑力。
这是一起邻里之间因堆放障碍物引发的纠纷,申请人宋某某与被执行人罗某某、黎某某系家庭宗亲关系。2016年,宋某某拆除旧屋改建新房,新房院墙后为一南北向空地,该空地连接村村通公路。2018年开始,被执行人罗某某、黎某某开始在该空地上堆放草垛和空心砖。由于该草垛影响到了申请执行人宋某某的出行,宋某某向五里乡政府、派出所等部门反映,并在多部门联合执法下实施了清除。但罗某某、黎某某很快恢复原状,宋某某于是向宿松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9月,法院判决罗某某、黎某某拆除并清除其堆放的草垛、空心砖,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案件生效后,罗某某、黎某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宋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决定强制执行,强制排除妨碍物。
11月22日,执行法官与五里乡政府、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卫生院、牌楼村委会等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开展强制执行行动。执行现场,罗某某、黎某某意图阻止执行,执行干警在现场拉起警戒线,将被执行人带离现场,执行法官手动清理草垛、空心砖,经过一上午的清理,成功将妨碍物清除。11月23日,申请执行人宋某某来电告知被执行人又将妨碍物堆放起来,执行法官又立即赶往现场,查看现场情况。11月25日,执行法官再次赶往排除妨碍物,被执行人意图再次阻拦,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带至一旁,耐心释法明理,明确告知他们如果继续妨碍执行将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的疏导下,被执行人态度开始转变,当场表态不再堆放妨碍物,执行法官再次手动清理了妨碍物。
一起排除妨碍物案件,三次上门处理,执行法官以实际行动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威严。至此,该起排除妨碍纠纷案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