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欠下的款项,碍于面子和善心一直未曾讨要,欠款人的日子越过越好,却没有还款的意思。11月15日,这笔拖了近20年的欠款在桐城市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终于案结事了。
1999年,琚某在魏某处赊购了一批毛竹,并出具了一张欠条,写明:欠到魏某毛竹款3000元。此后的近20年里,除2018年春节更换了一次条据,琚某一直没有还钱。因两人是朋友关系,魏某考虑琚某家境困难,欠款一拖再拖。近两年,琚某家的日子渐渐好起来,魏某再一次上门讨要3000元时,却被琚某置之门外。“自己好心赊购毛竹给他,帮他渡过最困难的日子,哪知他却不认账了。”魏某越想越气,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琚某立即归还他欠款。
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上琚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其将3000元欠款还清,如果执意不还,法院惩戒老赖的措施力度将会很大。琚某听后,立即拿出3000元请法官转交给魏某。魏某领到这笔执行款时,激动地说道:“人民法官为人民,这句话我真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