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市中院在第四法庭召开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市中院破产审判团队,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债权人及职工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上,管理人宣读了债权人会议职责和表决规则,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作债权审查情况汇报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作职工债权公示及职工安置情况说明等,管理人还就债权人的提问给予解答。最后,审判长柏萍要求债权人、债务人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管理人要勤勉尽责,在法院的监督下大家共同努力,确保本案的破产工作顺利开展。
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是 “新三板”挂牌公司,该类公司的破产案在安徽尚属首例,且本案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关联公司较多,债务金额巨大。为此,市中院民三庭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聘优秀管理人,多次与桐城市政府沟通,努力确保破产审判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