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江淮风暴”秋季行动成效,强化执行攻坚效果,维护司法权威。9月11日,桐城法院执行局针对涉企业金融案件开展统一执行行动。
2016年7月,申请人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与被执行人安徽某家具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3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7月到2017年7月。同日,被执行人姚某、笪某、倪某等与申请人签订保证合同,为此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2018年7月27日,经桐城市人民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安徽某家具有限公司分批分期还款。但至2019年1月,被执行人未按约定还款,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偿还欠款,并要求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及担保人名下的资产。借助这次强制执行行动,将被执行人倪某拘传到庭,经协商,经协调,倪某当天归还本金100万元,余款及本息待安徽某家具厂抵押物二拍结束后由倪某竞买,偿还申请人所欠的贷款本息。
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安徽某塑业有限公司、某禽蛋食品公司、汪某、胡某、桂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400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决定对被执行人汪某进行拘传,当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汪某家中时,被执行人汪某正在洗衣服,当听说要拘传时,被执行人立马撒泼,称肚子痛,拒绝到庭。执行干警依法对其进行训诫,并且用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像,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公开性,最终,被执行人汪某被采取司法拘留。
截止到晚上8时,本次行动共拘传5人,实际拘留2人,达成和解协议3件,执行到位金额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