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岳西法院:拘留所“续关”十五日?被执行人有点“方”
作者:刘 亚 余 飞  发布时间:2019-09-06 09:47:07 打印 字号: | |

9月3日上午,在潜山市拘留所“住”了14天的被执行人刘某终于决定履行法律义务。

8月20日凌晨5时许,岳西法院执行干警装作酒店“修水工”,在安庆某酒店成功将被执行人刘某“堵”在被窝,被带回法院后,因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该被执行人刘某,在岳西法院涉案4件,此次司法拘留时间将于9月4日到期,经岳西法院合议庭合议决定,决定对被执行人刘军采取继续拘留十五日措施。

3日上午,执行干警徐政等人赶赴潜山拘留所向其宣布“续关”决定。本以为明天就能“出狱”的刘某顿时“悔不当初”:“好后悔没早点给(钱),上次按照协议给了就好了,这十五天太难过了,本想着明天就出去,(没想到)今天你们就来了......”徐政等人趁机做其思想工作,刘某迫于继续拘留的压力,当日履行案件1件,达成和解3件,共履行金额4.5万元。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安徽高院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庆市人民政府安庆长安网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安庆市公安局桐城市人民法院怀宁县人民法院潜山市人民法院岳西县人民法院太湖县人民法院望江县人民法院宿松县人民法院迎江区人民法院大观区人民法院宜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