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赵某一大早就来到太湖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世华的办公室,并送上一面写着“执行攻坚 为民解难”的锦旗。
原来是被执行人周某允诺将某建筑大楼的装模工程分包给赵某,在赵某交了15万保证金后却没有将工程交给赵某承包,保证金也没有退还,赵某在多次向周某索要保证金无果后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户籍在外地,经初步调查除登记在浙江省象山县的一辆小轿车外没有其他财产,为尽快为申请人讨回保证金,张世华带队,日夜兼程奔赴千里,前往浙江省象山县查找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并查封被执行人车辆。期间得到周某的人员线索,执行局连夜赶赴上海市将被执行人控制,经讯问周某得知,其唯一可供执行的小轿车存放在安徽宣城市某处,执行干警立即赶赴宣城市将车辆扣押至太湖县,申请人的债务最终在车辆拍卖款中完全兑付。
经过干警们七个日夜的辛苦奔波,案件圆满执结,当事人对张世华及执行干警艰辛付出异常感动,对执行结果也十分满意,亲自到法院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期间,像这样为了当事人的权益能得到充分保障执行干警不分昼夜执行的情况经常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