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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法院:诚信母亲卖房替子还债
作者:许文春  发布时间:2019-07-16 08:27:21 打印 字号: | |

“法官你好,我是余某的母亲,前段时间我把房子卖了,筹了点钱,今天我来替我儿子还钱。”7月10日下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告余某的母亲来到桐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拿着8万余元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上。

2018年2月,余某为买车向朋友借款8万元,借款期限两个月,约定月利率为2%。很快车子便买回了家,余某却把借款的事情抛在了脑后。屡次催讨未果的情况下,借款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余某立即归还本金及利息9.6万余元。

案件经审理判决后进入执行阶段,经查询余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找到了余某的母亲,向其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余某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继续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余某母亲听后表示儿子还年轻,自己会好好教育他,并会将房子卖掉替儿子还钱,希望法院将他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解除,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后经调解,申请人也表示放弃一部分利息,该案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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