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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法院:“猎鹰行动”初战告捷
作者:唐 亮 李汝鹤  发布时间:2019-05-30 15:50:54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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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凌晨4点30分,雄鸡未破晓,美梦正酣时,望江县人民法院门口却警灯闪烁,忙碌非凡。随着带队院领导的一声令下,望江法院“猎鹰”执行行动拉开了序幕。7辆警车鱼贯而出,32名执行干警在4名代表委员的见证下,在公安特警的协助下,奔赴县城的大街小巷对16名被执行人居住地进行查找。此次行动,共拘传了被执行人10人,经必要的执行措施以及法律释明,执行到位金额169585元,执行完毕2件,和解执结案件9件。

凌晨5:00,执行干警敲开了被执行人戴某的家门,将戴某在美梦中惊醒。因合伙纠纷拖欠他人217000元,戴某被诉至望江法院,判决生效后戴某迟迟不履行相应义务。后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戴某仍旧未履行付款义务。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将戴某拘传至法院,慑于集中执行行动的威慑力,最终戴某当场支付了22000元,并对余下欠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一起久悬未结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闵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徐某借款九万元,到期后徐某多次催讨未果,被诉至望江法院,经望江法院支出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闵某在付完第一笔借款后,第二笔借款迟迟不付,徐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闵某仍不支付欠款,经执行干警多次传唤拒不到庭。执行干警将叶某拘传至法院后,闵某拒不履行态度仍是坚决。在经过承办法官沟通教育后,闵某态度软化,当场履行了全部义务,付清了全部欠款。

在辗转多个被执行人住所后,执行干警来到了被执行人杨某家中,在一个关门的卧室里揪出了睡眼惺忪的杨某。杨某因一起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被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杨某支付1.4万元后剩余欠款一直逃避履行。通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杨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将余下欠款四万元履行,案件执行完毕。

被执行人宋某因拖欠申请人借款本金44万余元被申请强制执行,巧的是,当天行动过程中,刚开始执行干警去宋某的居住地查找时未发现其行踪,后来执行干警杀了个回马枪,正好遇到了刚回家的宋某。还没等执行干警表明来意,宋某已经意识到自己该需履行的还款义务,主动提出希望和申请人和解的意愿。申请人同意和解后,宋某当场履行了2万元,并就余下款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通过开展本次执行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案件,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狠抓执行办案第一要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望江法院将切实根据“猎鹰”执行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上下齐心、攻坚克难,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确保专项活动快落实、动真格、见成效。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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