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院新闻
市中院召开“扫黑除恶”安庆法院院长专项会(三)
  发布时间:2019-05-27 08:57:28 打印 字号: | |

DSC_0314.JPG

会议现场

DSC_0344_副本.jpg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洪学农主持会议

DSC_0393_副本.jpg

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芳慧作全市法院正风肃纪与审务督察工作安排

DSC_0398_副本.jpg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以军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作出要求

5月24日下午,“扫黑除恶”安庆法院院长专项会召开。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洪学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中院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扫黑办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扫黑办主任、刑庭庭长等参会。

各基层法院院长作了交流,着重从案件审理、线索摸排、打财断血、司法建议等八项汇报了五月份以来工作情况。

刘以军领学了陈一新同志在山西省调研讲话精神,并要求全市法院对扫黑除恶工作中出现的六个苗头性问题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处置;还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办案、打伞、断财、治乱四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

刘芳慧对全市法院正风肃纪与审务督察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洪学农指出,自四月份以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节奏与步调都进一步加严、加快,各项整改措施有序落实,一些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今后各法院要相互学习,借鉴好的工作经验,坚持党组和一把手负责,进一步坚定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这个大事做好,力争交出一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洪学农强调,一是全市法院要注重在手涉黑涉恶涉伞案件的审理,能快则快、好中求快;二是在判决及参与案件会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打财断血,真正做到摧毁黑恶犯罪的经济基础;三是要加强线索摸排工作,以黑恶案件为摸排重点,在摸排过程中严格落实院长签字背书制度;四是要注意治乱,治乱是扫黑除恶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治乱过程中要做好司法建议工作;五是要做好虚假诉讼与“套路贷”线索清理,按照中院的要求进一步开展摸排工作;六是要开展好“正风肃纪”活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七是要做好重点案件的处理,严格依法办案,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在各类案件会商中坚定地发出正确的声音。

洪学农最后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5月14日董开军院长在全省执法办案推进会上的讲话,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狠抓结案,实干快结。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安徽高院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庆市人民政府安庆长安网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安庆市公安局桐城市人民法院怀宁县人民法院潜山市人民法院岳西县人民法院太湖县人民法院望江县人民法院宿松县人民法院迎江区人民法院大观区人民法院宜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