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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法院:执结涉贫困户案获赠锦旗
作者:曹庆党  发布时间:2019-04-08 15:50:19 打印 字号: | |

“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好样的,为我村贫困户执结一起多年未结案件,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了眼前的实际困难,也为我村的扶贫工作减轻压力,真的非常感谢......”4月2日,汇口镇龙潭村一名村干部代表该村贫困户石某向宿松法院执行局送上了一面锦旗。

2015年,宿松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汇口镇龙潭村的石某与邓某离婚纠纷一案。因双方感情破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考虑到邓某患有精神类疾病,且无固定的收入来源,法院判决石某给付邓某生活困难帮助费50000元。判决生效后,石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邓某向宿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石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并要求石某向法院申报财产。但石某既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也不积极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于是,执行法官依法将石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考虑到该案申请执行人邓某生活困难,是龙潭村一名贫困户,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在“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开展期间,执行法官再次加大对本案的执行力度,多次找到石某敦促其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后果。慑于春季统一行动的强大声势,3月25日,被执行人石某主动来到宿松法院缴纳案件执行款50000元。随即,执行法官将案款送到了申请人邓某手中,并鼓励邓某要利用好这笔钱,积极投入生产生活。

据悉,一直以来,宿松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将执行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及时执结扶贫领域案件,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法治力量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安庆中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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