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7日,大观区法院“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再见成效,执行庭胡文远率领二十余名执行干警奔赴怀宁县黄墩镇强制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顺利完成占地24540.38㎡、建筑面积10243.04㎡厂区腾退交付及抵债机器设备的现场交接工作。
涉案土地、厂房及机器设备原系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资产。2014年被执行人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先后向银行和安徽壹启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两案经安庆中院和大观法院判决后一并由大观法院执行。大观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拍卖。2017年10月30日涉案土地厂房以2050万元拍卖成交,机器设备流拍。因涉案土地厂房面积大买受人一直在对外招租,且生产设备一时未找到合适的存放地,该案腾房清场及设备交接工作一直未能妥善实施。
“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开始后,大观法院主动联系买受人及申请人,在最短的时间内交付厂房和设备。由于案件系异地执行,涉案房产面积大,清场现场难度很大,执行法官提前制订了详细的执行预案。上午8点,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奔赴怀宁县,到达现场后拉起警戒线,兵分四路,分工明确,分别对厂房内机械设备及展厅内工艺品进行清点、登记,随后进行搬迁工作。历经5小时的搬迁,厂房内工艺品等清理完毕,机器设备的拆卸搬迁工作目前正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