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安庆分行将一面写着“春雷未央震天响、执行有力迎江强”的锦旗送到安庆市迎江区法院院长丁文军的手中,以此来表达对法院的感激之情。
农业银行安庆分行与姚某、安庆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物权纠纷经迎江区人民法院、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理,判决返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位于安庆市龙山路东13栋三单元一层的房屋。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2月6日向法院申请执行,迎江区法院于2018年4月17日签发让房公告并张贴,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该院决定进行强制腾房清场。
由于执行现场位于闹市区,为了确保清场行动顺利进行,行动前该院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各部门通力配合,各司其职,平稳迅速地进入现场、清点打包转运店内剩余财物、向申请人交付房屋,执行行动平稳迅速完成,受到当事人和相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丁文军表示,迎江法院还将加大对于腾房清场类案件的执行力度,总结经验教训,形成长效化机制,坚决打赢“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攻坚战。